這二天剛好看到金融商品證卷化的單元,突然連結07年的次貸風暴。

台灣目前已經合法「證卷化商品」,簡單分為金融資產證卷化以及不動產證卷化,而不動產證卷化就是這次次貸風波的元兇。

例如今天你向銀行貸了500萬去買房子,那麼銀行是不是就有了你這500萬的債權

但短期內你又無法還清這筆錢,銀行就感到很苦惱,這時候銀行想到一個方法,他把此債權信託給信託公司,然後透過信託公司

發行受益憑證(把她想成一個證明書就是)給ㄧ般大眾去購買,而購買的錢就還給銀行,這時銀行是不是又有500萬可以去應用了‥

整個事件就這樣子而已(此為簡單版本,其實其中架構更複雜,而且於我使用的專有名詞也有出入)。


想想,當時07年美國升息,導致你購屋的利息負擔更重,這時你無法繼續在分期付款還這500萬時‥這個循環會發生什麼事‥


聰明的你有沒有發現,銀行這個角色巧妙的將原本自己需承擔的風險,分散轉移給購買受益憑

證的社會大眾及信託業。

但為什麼他這麼吸引人?試想ㄧ棟10億豪宅你只需花10萬就可以購買(以此豪宅為標

地的證卷),你會想買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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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uyan 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